黔民革字[2016 ]136号
民革贵州省委关于做好评选民革全省
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工作的通知
民革各市州委(工委)、省直属各基层组织:
今年是民革贵州省委成立60周年。60年来,民革省委在中共贵州省委和民革中央领导下,认真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回顾60年走过的历程,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工作,甘于奉献,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在纪念民革省委成立60周年之际,民革省决定在全省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中开展评选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共表彰先进基层组织20个,优秀党员60人。
各市州委(工委)所辖基层组织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评选推荐3个先进;在10个以下的,评选推荐2个先进。省直属基层组织评选推荐3个先进。
各市州委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评选推荐8名优秀党员(黔西南州工委未设立基层组织,本次暂不分配名额);在200人至500人之间的,评选推荐5名优秀党员;民革毕节工委评选推荐4名,民革黔西南工委评选推荐2名。省直属基层组织各评选推荐1名。
以上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组织
评选范围:民革贵州全省各基层组织(含支部、总支、基层委员会)。
评选标准: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民革章程。
2、积极完成上级组织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执行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认真按照民革章程第三十七条“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推进基层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各项管理规范。
4、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向上,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5、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优秀党员
评选范围:全省民革党员。
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民革党章,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热爱民革组织,不断继承和发扬民革优良传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维护大局,促进团结。
3、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方面工作中成绩显著。
4、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三、评选办法
各市州委(工委)、省直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表彰工作,综合考虑评选条件,切实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一)评选推荐工作应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组织审核、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群众基础,充分发扬民主。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市州委(工委)负责对所辖基层组织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推荐、审核工作,并经同级组织讨论同意后报民革贵州省委组织联络处。由民革省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民革贵州省委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组织授予“民革贵州省委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符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民革贵州省委优秀党员”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评选工作客观、公正、权威,民革贵州省委成立民革贵州省委60年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世杰 民革省委主委
副组长:鲍家科 民革省委副主委
尹晓芬 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
章友竞 民革省委副主委
夏玉芳 民革省委副主委
陈 勇 民革省委副主委
邓文淼 民革省委秘书长
成 员:张树昭 民革省委机关副厅级干部
张大炼 民革省委机关副巡视员
文西屏 民革省委办公室主任
李云霞 民革省委调研处处长
王莉红 民革省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湖 民革省委组织联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郭静秋 民革省委宣传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文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民革省委组织联络处承担。
六、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材料种类
1、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推荐表;
2、先进基层组织审批表;
3、优秀党员审批表。
(二)要求
1、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材料字数均控制在600字以内,主要体现近年来工作成绩,文字材料朴实简明,突出亮点特色。
2、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并在民革全省通报批评。
3、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民革省委组织联络处。
联 系 人:王 湖 田逸云 周 艳
联系电话:0851-86826083 86822101
邮箱地址:gzmgzlc@163.com
附件内容:
1.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推荐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4.优秀党员审批表。
民革贵州省委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组织名称 |
先进集体 |
优秀党员 |
1 |
民革贵阳市委 |
3 |
8 |
2 |
民革遵义市委 |
3 |
8 |
3 |
民革安顺市委 |
2 |
5 |
4 |
民革铜仁市委 |
3 |
5 |
5 |
民革黔南州委 |
2 |
5 |
6 |
民革毕节工委 |
3 |
4 |
7 |
民革黔西南工委 |
|
2 |
8 |
省直机关支部 |
省直基层组织综合推荐评选4个 |
1 |
9 |
省直机关退休支部 |
1 | |
10 |
省直一支部 |
1 | |
11 |
省直二支部 |
1 | |
12 |
省直三支部 |
1 | |
13 |
省直四支部 |
1 | |
14 |
省直五支部 |
1 | |
15 |
省直六支部 |
1 | |
16 |
省直七支部 |
1 | |
17 |
省直八支部 |
1 | |
18 |
省直九支部 |
1 | |
19 |
省直贵州大学基层委员会(含一、二、三支部) |
3 | |
20 |
省直贵州师范大学支部 |
1 | |
21 |
省直贵州民族大学支部 |
1 | |
22 |
省直贵州财经大学支部 |
1 | |
23 |
省直贵州医科大学支部 |
1 | |
24 |
省直大专院校支部 |
1 | |
25 |
省直医卫支部 |
1 | |
26 |
省直体育局支部 |
1 | |
27 |
省直地矿支部 |
1 | |
28 |
省直交通支部 |
1 | |
29 |
合计 |
20 |
60 |
附件2
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推荐表
民革 市州委、工委(盖章)
先进 基层 组织 |
| |||
| ||||
| ||||
优 秀 党 员 |
姓 名 |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
党内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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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先进基层组织审批表
支部名称(盖章):
基层组织 名 称 |
|
党员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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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出生时间 |
|
工作时间 |
|
入党时间 |
|
||||||||
学历 |
|
学位或专业 技术职务 |
|
||||||||||
基层 组织 基本 情况 |
|
||||||||||||
奖 惩 情 况 |
|
||||||||||||
主 要 事 迹(600字) |
|
||||||||||||
填报 支部 意见 |
(盖章) 2016年 月 日 |
|
| ||||||||||
上一级组织意 见 |
(盖章) 2016年 月 日 |
| |||||||||||
民革贵州 省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
附件4
优秀党员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2寸 免冠 照片 | |
出 生 年 月 |
|
籍 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加入民革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职称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个 人 简 历 |
| ||||||
奖 惩 情 况 |
| ||||||
主 要 事 迹 (600字) |
| ||||||
填报支部 意见 |
(盖 章) 2016年 月 日 | ||||||
上一级组织 意见 |
(盖 章) 2016年 月 日 | ||||||
民革贵州 省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